【欠薪典型案例】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工程案例  2024-12-16  浏览次数:



  经查★★,行为人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及其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未依法支付50名劳动者从2023年7月起至2024年1月止的工资报酬,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29706元。

  2024年3月20日,霍邱县人社局将该公司及其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024年6月14日,公安部门对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隋某批准刑拘★,6月17日★★,上网追捕,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4年2月26日,霍邱县人社局向该公司及负责人隋某★★★、朱某某、李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邱人社监令〔2024〕23号),该单位及负责人逾期未履行。

  日,王某、吴某等人向霍邱县人社局投诉,反映在安徽联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从事二手房销售和装修业务等工作,被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