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驱动要素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数据开发能力等,将数据作为关键资源★◆■、核心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创新驱动核心要素的潜能,深入挖掘数据作用■◆★◆■◆,开辟价值增长新空间。
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生产与运营管控能力等★◆◆■◆,纵向贯通生产管理与现场作业活动★◆,横向打通供应链/产业链各环节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全价值链、全要素的动态配置和全局优化,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注■◆■■■:产品通常是指组织或个人提供给社会■★■★,能够被其他组织或个人接受或使用,能够满足其他组织或个人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信息◆◆◆■■★、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
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载体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产品创新能力等◆◆★★■■,加强产品创新、产品研发过程创新,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价值,缩短价值变现周期。
a)需求定义能力◆■,即动态分析用户行为,基于用户画像开展个性化、场景化的用户需求分析、优化与定位等能力;
本部分内容主要来源于团体标准 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
a)供应链协同能力◆◆◆■,即与供应链上下游合作伙伴实现在线数据◆★■、能力和业务协同◆■,提升整个供应链精准协作和动态调整优化等能力◆★■;
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主体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员工赋能能力等,充分认识到员工已从“经济人”、“社会人”向“知识人★■■■◆◆”、■■★◆◆★“合伙人”转变★★■◆★,不断加强价值导向的人才培养与开发,赋予员工价值创造的技能和知识★◆,最大程度激发员工价值创造的主动性和潜能。
a)人才开发能力◆★★★◆■,即以价值创造结果为导向开展人才精准培养、使用和考核,提升人才价值全面可量化◆◆■■、可优化等能力■◆■■◆◆;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5与价值创造的合作伙伴有关的能力”部分】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3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有关的能力”部分】
b) 数字化研发设计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产品研发过程创新,开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设计与仿真优化等◆■◆★★★,提升并行★★■◆■■、协同、自优化研发设计等能力。
a)数据管理能力,即开展跨部门、跨组织(企业)、跨产业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分析、集成管理、协同利用和价值挖掘等能力;
b)数字业务培育能力,即基于数据资产化运营◆■■★■,提供数字资源★◆★、数字知识和数字能力服务,提升培育发展数字新业务等能力。
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合作伙伴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生态合作能力等,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用户、技术和服务提供商等合作伙伴之间的资源◆■★■◆、能力和业务合作,构建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协作网络,形成良性迭代、可持续发展的合作生态。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6与价值创造的主体有关的能力★★■”部分】
组织应打造与价值创造的对象有关的能力,主要包括用户服务能力等,加强售前需求定义★★、售中快速响应和售后延伸服务等全链条用户服务,最大化为用户创造价值★★■■★★,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新型能力建设应按照价值体系优化、创新和重构的要求,贯穿数字化转型全过程★◆◆,全方位牵引数字化转型的相关活动。新型能力视角包括与价值创造的载体有关的能力、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有关的能力、与价值创造的对象有关的能力、与价值创造的合作伙伴有关的能力◆◆■■■、与价值创造的主体有关的能力、与价值创造的驱动要素有关的能力等六个子视角,如图所示。
b)知识赋能能力■◆◆★★,即为员工提供平台化知识◆★◆★■■、技能共享和个性化知识、技能服务,帮助员工快速提升胜任力,培养员工差异化技能,提升员工创新创业等能力◆◆★◆。
c)创新服务能力,即基于售前■■◆、售中、售后等的数据共享和业务集成,创新服务场景■★★★★★,提升延伸服务、跨界服务★★■■■◆、超预期增值服务等能力。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7与价值创造的驱动要素有关的能力”部分】
b)快速响应能力★★★,即以用户为中心构建端到端的响应网络,提升快速■■★★◆、动态、精准响应和满足用户需求等能力;
a) 产品数字化创新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产品创新◆◆■★◆,开发支持与用户交互的智能产品★★■◆,提升支持服务体验升级的产品创新等能力;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4与价值创造的对象有关的能力”部分】
【本部分节选自T/AIITRE 10001—2020《数字化转型 参考架构》标准原文“5.3.2与价值创造的载体有关的能力”部分】
b)生态共建能力,即与生态合作伙伴实现在线数据、能力和业务认知协同◆■,提升整个生态圈资源和能力的按需共享、在线智能交易和自学习优化等能力★◆◆★◆。
数字化转型过程就是一个系统性创新的过程,应对转型和创新引发的高度不确定性,相关方最迫切需要提升的是应对挑战、抢抓机遇的新型能力贝斯特2288超豪华游戏◆■。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就是数字化生存和发展能力,就是为适应快速变化的环境,深化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提升■★★◆◆■、整合★★■★、重构组织的内外部能力◆■,赋能业务加速创新转型,构建竞争合作新优势,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形成新动能,不断创造新价值,实现新发展的能力。
c)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即实现覆盖生产全过程■★◆■★、作业全场景★★■■★◆、运营管理各项活动的信息安全动态监测和分级分类管理等◆★◆◆■,提升信息安全防护和主动防御等能力■◆◆。
a)智能生产与现场作业管控能力,即实现生产全过程、作业现场全场景集成互联和精准管控★◆◆■◆,提升全面感知、实时分析、动态调整和自适应优化等能力■■;
b)数字化运营管理能力,即实现运营管理各项活动数据贯通和集成运作,提升数据驱动的一体化柔性运营管理和智能辅助决策等能力;